學校用 AI,學生資料可以放邊?

學校 AI 個人資料的問題,多數不是有人明知故犯,而是冇人講過邊啲貼得、邊啲貼唔得。官方文件都叫學校自己制定指引,但好少寫指引裡面要有甚麼。

School 約 7 分鐘
課堂現場:學生在 ICT 教室舉手回應,前方是當日的投影畫面
工具入到課室之前,先要有人決定邊啲資料入得去。

為甚麼學校特別容易踩中私隱這條線?

學校手上的資料,密度比一般機構高。一份工作紙可能同時有學生姓名、班別、學號;一份推行計劃的教學紀錄可能牽涉整個級別;一張活動相片認得出樣;一份評語牽涉學習表現。老師把這些貼進 AI 平台,多數不是為了省事,而是根本冇人講過邊啲貼得、邊啲貼唔得

私隱專員公署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布的循規審查,涵蓋 60 間機構,教育界是其中之一。結果顯示 57 間機構(95%)日常營運已經用緊 AI,比 2025 年升 15 個百分點;當中 42% 會透過 AI 系統收集或使用個人資料。

同一份審查另有一組數字值得留意:所有透過 AI 收集或使用個人資料的機構都有「收集個人資料聲明」,但只有 29% 喺聲明入面講明用咗 AI 工具處理。換句話說,多數家長同學生並不知道自己的資料經過 AI。

教育局叫學校參照的,究竟是甚麼?

教育局在 2025 年 6 月 4 日的立法會答覆中表明,鼓勵學校應用 AI 時參照私隱專員公署的《人工智能(AI):個人資料保障模範框架》。這份《模範框架》2024 年 6 月發布,涵蓋四個範疇:

《模範框架》四個範疇
  • 制定 AI 策略及管治架構:訂明採購 AI 方案的考慮、成立管治委員會或指派負責人、為員工提供培訓。
  • 進行風險評估及人為監督:按風險高低決定人為監督的程度。
  • 實行 AI 模型的定製與系統實施及管理:資料最少化、測試與驗證、系統與資料保安、事故應變計劃、定期內部審核。
  • 促進與持份者的溝通及交流:披露 AI 的使用、提供反饋途徑、用淺白語言說明。

四個範疇讀起來像大機構的做法,但對學校而言,真正要落地的其實只有兩件事:邊啲資料入得去、邊個把關

「人在環中」同「人為管控」,分別喺邊?

《模範框架》把人為監督分成三級,這一組定義對學校特別有用,因為它把「老師要唔要睇過」講得好清楚:

  1. 人在環外:AI 在冇人介入下作出決定。
  2. 人為管控:人審視 AI 輸出的結果,有需要時才介入。
  3. 人在環中:人在決策過程中保留控制權,防止 AI 出錯或輸出不當結果。

公署 2026 年的審查發現,79% 受審機構採取「人在環中」;而所有曾參考《模範框架》的機構都採取咗呢一級

放回課堂:用 AI 生成一份練習題,老師逐題睇過先派——這是人在環中。用 AI 幫學生自動評分而老師只抽樣睇——這是人為管控,風險明顯高一級。涉及評核與升留級的判斷,唔應該落到第三級以外。

校本指引應該寫啲乜?

所有官方文件都叫學校「制定內部指引」,但好少寫指引裡面要有甚麼。公署 2026 年審查報告有交代:已制定生成式 AI 政策的機構,內容涵蓋獲准使用的範圍、保障個人資料私隱、合法及合乎道德的使用及預防偏見、數據安全,以及違反政策的後果五項。

照這五項寫成一份學校用得着的版本,大致是:

  • 邊啲工具可以用:列明學校批准的平台,其餘要先問。
  • 邊啲資料唔可以入:學生全名、學號、聯絡方法、認得出樣的相片、個別學生的評語與評核紀錄。
  • 老師輸出之後要做甚麼:派給學生之前要核對內容與事實。
  • 學生用嘅時候點處理:作品可以由 AI 協助,但構思與修改要由學生負責(版權那一半在這裡)。
  • 出事點算:懷疑資料外洩要通知邊個、幾時通知。

一頁紙做得完。做唔完通常唔係寫得唔夠仔細,而是冇人決定邊個負責。

而家可以先做邊一步?

如果貴校仲未有指引,建議先做一件五分鐘嘅事:問返科組同事,過去一個月將咩資料貼過入 AI 平台。答案通常會比預期多,而呢張清單本身就係指引嘅第一稿

常見問題

學校用免費版 ChatGPT 有冇問題?

問題不在收費與否,而在資料去了哪裡、會不會用來訓練模型,以及學校能不能刪除。選工具之前應該先看服務條款這三點。私隱專員公署《模範框架》把「採購 AI 方案的管治考慮」列為第一個範疇,就是這個原因。

學生自己用 AI,學校管唔管得到?

管不到全部,但可以講清楚界線。實際做法是把規則寫進功課要求,例如哪一部分可以用 AI 協助、要不要註明用過。與其禁止,不如令學生知道甚麼情況要停下來自己想。

制定咗指引之後要幾耐檢視一次?

公署建議定期檢視及更新內部政策或指引。工具轉換得快,一年一次是合理的起點;如果中途換咗主要平台,應該即時檢視而不是等年度。

資料來源
  •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〈私隱專員公署完成審查60間機構使用人工智能對個人資料私隱的影響〉(2026 年 5 月 19 日)。
  •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《人工智能(AI):個人資料保障模範框架》(2024 年 6 月 11 日發布)。
  • 〈立法會十二題︰人工智能教學在中小學的應用〉,香港政府新聞公報(2025 年 6 月 4 日)。
  • 課堂實務做法為 AE Platform 實際交付內容,未公開任何學校名稱。
下一步

如果貴校想把這份指引寫出來,又想它跟實際課堂做法對得上,可以先談十五分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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